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15,725,773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营业范围是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其他新型材料、各种稀土永磁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以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普通货运。公司所处行业为磁性材料制造业,基本的产品为应用于电子元器件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行业类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公司主要是做稀土永磁材料和新型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计算机、家电、风电、通讯、医疗、汽车等领域。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从事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和新型磁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业绩驱动模式为开拓磁材产品的市场和应用领域。公司同时生产和销售烧结钕铁硼和粘结钕铁硼,是中国稀土永磁产业的代表企业,全球最大的钕铁硼永磁体制造商之一。
永磁材料按成分和磁性等特点划分可分为稀土永磁材料和铁氧体永磁材料两大类,其中,稀土永磁材料以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代表。稀土永磁材料自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钕铁硼1983年问世以来,就以其高磁能积和高矫顽力等优异特性,在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得到普遍应用。钕铁硼永磁材料根据下游产品需求差异可大致分为低成本和高性能两大类。低成本钕铁硼主要使用在于磁吸附、磁选、电瓶车、箱包扣、门扣、玩具等领域,而高性能钕铁硼主要使用在于高技术壁垒领域中各种各样不同型号的电机,在新能源汽车、变频家电、节能电梯和风力发电等领域应用前景广泛。在国家政策支持、双碳目标和智能化驱动下,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应用需求呈增长势态。2022年6月,工信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再度要求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行动,明确了2025 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展望2030年,随着低碳经济的到来,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节能电机等领域对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潜力巨大,行业将迎来又一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机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于报告期内挂牌转让了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为公司贡献净利润7,126.79万元。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震西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的相关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3,727,473.2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372,747.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354,725.91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793,489,310.90元,减去2022年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97,258,061.8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9,585,974.97元。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725,7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121,572,577.3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震西先生、胡伯平先生、李凌先生、张国宏先生、钟慧静女士和David Li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共申请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期限两年。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公司拟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经研究决定拟调整企业独立董事的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从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震西先生、胡伯平先生、李凌先生、黄国兴先生、钟慧静女士、David Li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沈保根先生、王彦超先生、刘东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注:企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王震西先生: 1942年9月出生,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1964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1973~1975年在法国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路易?奈尔教授主持的磁学实验室作访问学者,研究非晶态稀土合金材料的结构和磁性。曾任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所学术委员兼学术秘书、副室主任、科技处长、研究员;国家计委稀土专家组成员、国家高技术(863)计划材料领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材料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凝聚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磁性功能材料工程中心主任等职;1985年创建中国科学院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担任总裁;曾先后荣获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何梁何利基金科技进步奖;198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
王震西先生是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26,063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伯平先生:1957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员,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长。曾任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董事长。
胡伯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76,126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凌先生: 1965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普天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波市镇海区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李凌先生是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之控制股权的人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9,5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国兴先生:197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科光荣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科技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三环希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内集团总公司会计,中房集团广州中城置业公司财务经理,中房集团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房集团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等职务。
黄国兴先生是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之控制股权的人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钟慧静女士: 1960年7月出生,硕士,台湾人。现任台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台全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联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TAIGENE H.K. COMPANY LIMITED(台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钟慧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David Li (李大卫)先生:1967年5月出生,学士,美国人。现任美国 Tridus International Inc. 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特瑞达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David Li (李大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保根先生:1952年8月生,男,汉族,浙江省平湖市人,磁性材料专家,现任本企业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TWAS)院士,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76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系毕业,并加入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工作至今,期间于1986-1988年作为洪堡访问学者在徳国鲁尔大学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研究,1995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作访问学者。曾任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党委书记,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中国科学院磁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电子学会应用磁学分会主任,中国物理学会磁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现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散裂中子源科技委主任,中国稀土学会磁制冷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副主任,磁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大百科全书》物理学科副主编,《Chinese Physics B》、《物理学报》副主编等。长期从事磁学和磁性材料的研究工作,近几年主要开展新型磁性功能材料的结构、相变、拓扑磁性、磁畴结构和新型稀土永磁材料探索和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相关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450 余篇,被他人引用 14000 余次。获国家发明专利 50 多项。培养博士研究生 50 余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 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获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杰出青年学者奖”,中国物理学会叶企孙物理奖,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陈嘉庚技术科学奖等。
沈保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彦超先生: 1977年9月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首席专家,主持人。200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2014年美国University of Kentucky访问学者。财政部(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财经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主任,《财经法学》副主编,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专委会委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智能财务分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财务与成本分会理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彦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东进先生:1963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7年7月至今,先后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至1994年,任北京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4年至2005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2006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北京国际法学会秘书长;2013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东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做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名赵玉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赵玉刚先生:1968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三环瓦克华北京磁性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曾在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工作。
赵玉刚先生是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的监事;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9,5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15,978万股新股。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完成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525,773股,发行价格为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77,365,978.5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77,624.5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5,788,35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99号《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825.7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900.00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4.30万元,其中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825.7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900.00万元,2022年银行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4.3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987.43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公开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中科三环(赣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方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金额41,825.70万元,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采购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42,0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4,497.33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5,0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7,257.28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委托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63.62万元。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王震西先生、胡伯平先生、李凌先生、张国宏先生、钟慧静女士和David Li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赣州科力的法定代表人为龚斌,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七里镇。赣州科力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稀土金属及合金、磁性材料及其相关材料;稀土产品冶炼;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赣州科力的总资产为108,717.11万元,净资产为33,952.18万元;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1,652.76万元,净利润5,214.35万元。
本公司董事长王震西先生和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秘赵寅鹏先生在赣州科力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王震西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南方稀土的法定代表人为范安胜,注册资本为79,300.3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20号。南方稀土的主营业务为稀土行业的投资(不可以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稀土行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秘赵寅鹏先生在南方稀土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环希融的法定代表人为赵寅鹏,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23层。三环希融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三环希融是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控股”)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秘赵寅鹏先生是三环希融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王震西先生、执行董事长胡伯平先生是三环希融的董事,本公司董事张国宏先生是三环控股的董事、三环控股之控制股权的人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实业”)的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李凌先生是中科实业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王震西先生、胡伯平先生、张国宏先生和李凌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南方高技术的法定代表人为温惠忠,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桃源村岭背组。南方高技术的主营业务为有色、稀有稀土系列新产品和稀土应用系列新产品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精细化工及冶炼设备的研制与经营,综合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方高技术的总资产为62,575.80万元,净资产为20,271.66万元;2022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325,575.98万元,净利润1,695.58万元。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秘赵寅鹏先生在南方高技术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博迈科环的法定代表人为峯岸憲二,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苏省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中泰路1号。博迈科环的主营业务为钕铁硼合金与钕铁硼磁体的制造和销售(国家禁止的除外),以及从事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迈科环的总资产为58,640.64万元,净资产为44,348.63万元;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494.11万元,净亏损3,752.95万元。
本公司董事长王震西先生在博迈科环担任副董事长,本公司执行董事长胡伯平先生以及总裁马健女士在博迈科环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王震西先生、胡伯平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台全金属的法定代表人为林钿凯,注册地为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346号7楼。台全金属的主要业务为铸造、表面防护、稀土软磁、磁铁粉及其他业务。
本公司董事钟慧静女士是台全金属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钟慧静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本公司董事David Li先生是特瑞达斯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David Li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福州泰全的法定代表人为PEI-LIN JOY CHUNG,注册资本为1,400万美元,注册地为闽侯县青口投资区。福州泰全的主要业务为生产汽车、摩托车用电机、电器、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耐高温绝缘材料及绝缘成型件制造;专用高强度紧固件制造;汽车、摩托车用精铸、精锻毛坯件制造;汽车、摩托车冲压模具、夹具设计与制造;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生产汽车组合仪表、空调器、电子设备系统柴油机燃油泵、柴油电子喷射系统、线控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系统(不含电子控制器);燃料电池堆及其零部件、车用储氢系统制造等(不含国家限制项目)。
本公司董事钟慧静女士是福州泰全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钟慧静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本公司的董事钟慧静女士是台全香港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钟慧静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董事。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为推动本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此类交易将持续进行下去。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这些差异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过严格审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保荐机构认为:中科三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三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担保期限均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主要经营范围:高性能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其原辅材料的批发;研究和开发新型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以及对销售后产品的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中科三环持有66%的股权,台全金属(美国)有限公司持有28.58%的股权,台全(美国)有限公司持有5.42%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开发、销售稀土永磁材料、永磁电机、电动自行车,加工、销售稀土,普通货运。
主要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高档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与维修;销售自产产品。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8,171.25万元,负债总额为24,471.36万元,净资产为3,699.89万元,营业收入为34,142.33万元,利润总额为949.29万元,净利润为949.2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7,764.73万元,负债总额为34,956.47万元,净资产为2,808.27万元,营业收入为54,359.29万元,利润总额为-907.99万元,净利润为-907.99万元。
股权结构:中科三环持有70%的股权,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磁石、磁粉原料、磁性器件、粉末冶金件及相关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507.46万元,负债总额为11,630.68万元,净资产为33,876.78万元,营业收入为41,777.56万元,利润总额为2,972.46万元,净利润为2,666.7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7,071.30万元,负债总额为12,593.63万元,净资产为34,477.68万元,营业收入为38,718.73万元,利润总额为1,832.10万元,净利润为1,652.36万元。
经营范围:高性能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新型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9,366.35万元,负债总额为26,396.55万元,净资产为12,969.80万元,营业收入为44,253.73万元,利润总额为4,551.51万元,净利润为3,640.2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9,397.72万元,负债总额为33,827.85万元,净资产为25,569.87万元,营业收入为55,014.77万元,利润总额为6,703.46万元,净利润为5,216.0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协议,担保协议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1、上述控股子公司均是我公司的主要生产企业,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愿意提供上述担保。
2、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其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对公司的发展是有益的,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公司持有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66%的股权、持有三环瓦克华(北京)磁性器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持有上海三环磁性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和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不再要求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8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67%。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2.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42%。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子公司项目建设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业务基本情况: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控制风险敞口,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总额度为不超过45,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随着公司进出口尤其出口业务不断拓展,来自汇率的汇兑损益大幅波动,导致外汇资产风险敞口较大。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根据实际情况与风险控制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7.70%,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按照公司预测收支款项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委托。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实际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有利于防范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中科三环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科三环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公司已针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三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1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64%,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列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购买结构性存款,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型、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动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损益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3,727,473.2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372,747.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354,725.91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793,489,310.90元,减去2022年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97,258,061.8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9,585,974.97元。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725,7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121,572,577.3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15,978万股新股。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完成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525,773股,发行价格为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77,365,978.5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77,624.5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5,788,35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99号《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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